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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深圳六种报刊正式停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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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02日16:44 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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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召开专门会议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问题
深圳六种报刊正式停刊
本报讯 (记者郑丽虹)昨日起,深圳正式停办《龙岗日报》、《南山日报》等6种报刊,《深圳法制报》等3种报刊划转到深圳报业集团,《宝安日报》则将由深圳报业集团实行有偿兼并。这是深圳市前日召开的“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会议上宣布的。
这次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市党政部门报刊治理工作的通知》,将深圳的17种报刊列入治理范围:《涉外税务》1种期刊保留;《龙岗日报》、《南山日报》、《广告世界》、《特区财会》、《特区党的生活》和《特区理论与实践》6种报刊昨起停办;《深圳年鉴》、《深圳中西医结合》、《深圳特区科技》3种期刊实行管办分离,原主管部门不变;《深圳法制报》、《特区教育》、《中外房地产导报》3种报刊划转到深圳报业集团,《信息技术时代》划转到深圳市国际信息技术交流中心,《特区经济》划转到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经理人》划转到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宝安日报》保留刊号,不再作为宝安区委的机关报,由深圳报业集团实行有偿兼并。
按该《通知》的要求,未纳入治理的报刊在本次专项治理完成后,需执行人员分离、财务分离、发行分离的“三分离”原则,即该市所有党政部门人员不得在全市各报刊担任任何职务,包括挂名兼任报刊的荣誉性职务;除个别报刊作为特殊情况,其余报刊从今年1月1日起停止财政直接拨款。
市委纪律检查机关、市行政监察部门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还将对报刊摊派行为和各类在报刊发行、广告经营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并设立举报电话:中共深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82100171;深圳市监察局电话:82099316;深圳市新闻出版局电话:2594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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