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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淇县原粮食局局长遇害案主犯被判处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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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02日16:29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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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郑州一月二日电(记者白源)今日从河南鹤壁传来消息称,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对淇县原粮食局局长徐东林遇害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高保庆被判处死刑,郝相生等五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和有期徒刑。
二00二年冬的一天,被告人郝相生因淇县粮食局专用面粉厂欠其建筑工程款,到辉县市欲找人帮忙要账。郝通过开三轮出租车的赵虎林认识了卖水果的杜海新,称想找一个能帮其到淇县要账的人,杜便给高保庆打电话。郝见到高后,二人商谈到淇县扣押人要账的事,郝许诺要回账即给其百分之二十的回扣。之后,郝相生两次带高保庆及高找的同伙牛红江、出租车司机侯刚到淇县踩点,辨认徐东林及其住处。后高、牛、侯多次到淇县踩点,伺机扣押徐东林。
二00三年一月十七日,由侯刚驾驶其红色昌河面包车,及高保庆、牛红江、张宝海四人到达淇县。晚八时许,他们将下班回家的徐东林强行拉到车上,随即返回辉县市。途中,徐东林被高保庆用毛巾捂口鼻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次日中午,四人将徐的尸体埋于辉县市一处山沟石房内。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保庆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牛红江、侯刚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宝海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被告人郝相生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被告人杜海新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高保庆、牛红江、侯刚等六名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一万一千六百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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