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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都市报:福州运政人员不得为违章者说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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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09日10:47 海峡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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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7日,福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下发《关于春运期间加强运政稽查从严处罚的通知》,要求各级运政人员(包括各级运政部门聘用的临时工、驾驶员等)一律不准为违章处罚担保说情减免。严禁插手行业管理行为,不得利用职便谋私为经营者提供便利或办事,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这几项违规按高限处罚
福州公路运管处还要求:春运期间,对客运车辆(含出租汽车)超载,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运载危险品,车辆没有参加等级评定或二级维护过期,驾乘人员未办理从业资格证,无道路运输证从事客、货运输,福州火车站地区所有违章经营行为等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一律按交通部令高限处罚。
酒后上路执法可举报
运管部门还严禁运政人员酒后上路执法、着装不整、举止不端和语言蛮横;执法活动要公开,做到有2人以上行政;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绝不允许利用近亲属名字登记经营客、货、维修和出租汽车等营业性活动等。
若违反上列规定之一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党员按党纪处分,一律给予警告以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非党员者责令辞职、免职、解聘、辞退等组织处理。运管处在此还公布了举报电话:0591-3354530。(本报记者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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