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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垃圾被上峰塑业回收 医院称是执行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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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09日12:0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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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报报道】昨天下午,省中医院医务处感染管理科的梁科长通过电话告诉记者,2002年11月份,他们收到了南京市药监局、南京市卫生局和南京市经济委员会联合发的一份文件,要求他们将包括一次性输液管、输液瓶和输液袋在内的医疗垃圾交给上峰塑业有限公司。除了非典期间停了3个月外,他们一直在按照这份文件操作。
由于本报披露了儿童医院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没有分清的情况,该医院院长办公室的一位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院长已经向市卫生局作出情况汇报。当记者问她能否将这份汇报材料在本报公布,也请该院长向南京市民做出解释的时候,她表示领导不在,她作不了主。跟儿童医院这位工作人员的态度相比,南京市铁路医院党委办公室的小薛则热情了许多,不仅连声感谢媒体的监督,还告诉记者,该院党委书记陈正华非常重视,准备在党委会上将此事做专门讨论,以找出一个有效的管理办法。另外,记者采访的其他几家医院也表示,他们完全是按照市药监局等几家联合发布的那份文件来执行对医疗垃圾的处理的。
既然国家已经明文规定医疗垃圾要焚烧或深埋,那么南京市药监局为什么对这份文件未做出任何修改或者废止呢?据南京市环保局污控处的杨处长讲,环保部门早就对医院的医疗垃圾处理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作为环保部门,控制污染,保证人民生活的安定、安全是第一位的,所以他们一直主张医疗垃圾要进定点处理中心焚烧。杨处长说,无论是环保还是卫生、药监,大家对医疗垃圾这一块都非常重视,只是因为对医疗垃圾是否值得回收的问题一直有分歧,这也导致了那份文件的出台。杨处长说,如果按照国务院去年6月份发布的《医疗垃圾管理条例》来看,上峰塑业回收医疗垃圾的做法肯定是违规的。
昨天下午,上峰塑业的总经理周到先生也给记者打来电话,自感非常委屈的他一再强调自己当初并不乐意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只是收到了有关部门的文件才开始回收,看到自己的厂名被挂到报纸上感觉很冤枉。
实习生 潘晓朦 金陵晚报记者 王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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