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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亲历劳动部门追薪难:能推则推 究竟谁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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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16日11:31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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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杭州1月16日电 能推则推,究竟谁的责任——记者亲历劳动部门追薪难
新华社记者 朱立毅
1月15日上午,记者跟随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一支追薪小组,体验了劳动部门为民工“磨破嘴皮”讨工钱的辛苦和无奈。与欠薪企业进行了一场两个多小时的拉锯战,劳动监察队员们最后还是空手而归。
今年1月初,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接到了河南民工肖树章、闵超等12人的举报,反映包工头张道军拖欠他们的工资。经了解,去年5月,浙江美亚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公司)将嘉兴一所高校的弱电工程项目以8.3万元的价款分包给河南人张道军,这一项目于去年8月完工。
在此期间,张道军先后从美亚公司取走6万余元,除极少部分用于支付民工生活费外,12位民工的4.4万余元工钱至今没有支付。如今,张道军已不知去向,美亚公司在劳动部门的一再追讨下承诺,如果一直追不到张道军,那么公司将在农历年三十之前付清所欠工资。
然而,一位劳动监察队员告诉记者,许多欠薪企业就是采取这种“打太极拳”的方法,推一天是一天,到了农历年三十,公司全体放假,民工的欠薪就更难追讨了。
于是,追薪行动就从美亚公司开始。
美亚公司一位刘姓副总裁接待了劳动监察队员们。这位负责人一见到追薪小组就开始叹苦经:“包工头卷款逃跑,我们也是受害者!你们要追也得追张道军。”
劳动监察队员洪在有告诉他,根据规定,法人企业才是工资支付的责任人,对支付职工工资负全责。美亚公司将工程分包给张道军属于非法行为,公司给张道军的钱,并不能算作付了工资。
美亚公司的这位刘副总裁苦笑道:“我们并不是不付工资,总不能再让我们出这笔冤枉钱吧?我们是纳税人,还是好几年的‘重合同守信用’单位,我们怎么可能恶意欠民工的工资呢?”
这时,美亚公司的一名员工怒气冲冲地跑过来,冲着劳动监察队员喊道:“你们为什么不去向张道军要钱!你们找我们公司要钱,就是纵容包工头!”
洪在有当即解释说,公司聘用包工头本身就已违法,劳动部门也无权对张道军采取什么措施。美亚公司把钱给了张道军,这只能算是公司的内部行为,民工只能向公司要钱。
美亚公司的刘副总裁向劳动监察队员诉苦道,张道军找来的几个民工都是河南人,有的是他的同村老乡,还有的是他的亲戚。前几天美亚公司把张道军找来,要他支付工资,他就打电话,要那些民工到劳动部门去撤诉。张道军还打包票说,回到老家后拆房子也要把工资还上。可是过了一会儿,张道军又躲在墙角打电话,用河南话怂恿那些民工老乡去闹事,想得到双倍的工钱,结果被美亚公司的一个河南籍员工听到了。
刘副总裁无奈地说:“我们不能非法拘禁张道军,最后他还是跑掉了。”
劳动监察队员又一次向这位刘副总裁解释:包工头是违法的,把钱给张道军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洪在有提醒这位公司的负责人,如果美亚公司再拒不支付工资,那么劳动部门将对公司作出相应的处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然而,这位副总裁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张道军拿走了钱,公司要告他侵占罪,我们不是不给钱,我们也是受害者……从上午10点钟开始,美亚公司的负责人一直强调自己已经支付了工资,而劳动监察队员也一直在解释为什么要美亚公司付工资。
中午12点多,这位刘副总裁重申了两点:一是在找不到张道军的情况下,美亚公司将在农历年三十前付钱;二是在此期间美亚公司要采取行动,告张道军侵占罪,同时向浙江省政府和劳动厅汇报情况,请求协调处理。
这场没有结果的讨薪拉锯战就这样结束了。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二科科长洪在有告诉记者,他们将在近两天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民工的合法权利。他同时也告诉记者,以前他遇到过许多无赖企业,有的还会殴打劳动监察队员,今天碰上的欠薪企业态度还算不错。(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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