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大代表越来越被人们关注,越来越多的独立候选人参与到人大代表竞选的时候,现任的人大代表是如何看待这一职务呢?又是如何履行代表的职责呢?笔者不知道别的地方的人大代表是怎么看和怎么做的,但是,知道身边的人大代表绝大多数仍是满足于一年一度的人大会议。“瓶水之冰,知天之寒”,在众多的人大代表中,满足于一年一度会议的人大代表想必不在少数。怎么做人大代表,我们先来看一看姚立法。 据《新京报》报道:姚立法是潜江市教育系统的一个小职员,5年前通过独立竞选当上湖北潜江市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任内,他在人大会议上多次批评政府过失和地方法规的不完善;他曾发动百余名人大代表联署议案递交国务院,推翻湖北省江汉立市的意图;曾调查发现市财政拖欠全市教师1亿元工资并进行公开追讨;还曾检举潜江部分村委会选举严重违法现象,通过一纸建议案,最终罢免了一位民政局长;共提交了187件建议案监督政府针砭过失(占所有代表全部建议案中的38%)。从记者与姚立法的对话中我们知道,姚立法为了履行代表职务,付出了相当多的精力和资金(家里的一切事都没管过,每年要贴2万多元),担负了沉重的压力和风险(在一些官员眼里,就是给潜江添乱、抹黑、泼污水,有的人还说姚立法像只苍蝇,哪里有垃圾往哪里钻)。 姚立法使人敬佩。笔者敬佩他,主要的不是他为了履职每年贴了2万多元钱和两年都没有看过母亲的无私奉献精神,因为,不是所有的人大代表都具备这样无私的条件,这一点除了敬佩就是敬仰。主要敬佩的还是他将人大代表真正当作了一种职务在行使,敬佩他认真负责的精神、敢于负责的勇气、视人大代表为神圣使命的态度。要求人大代表做到姚立法那样无私也许太苛求了,但是,认真负责、敢于负责和正确认识人大代表这一职务,不正是对人大代表的基本要求吗?遗憾的是不少代表却并没有做到这一点。有的人大代表将代表职务当成了一种荣誉,当成了一种政治待遇。有一个单位的一把手在换届选举时,没有被推举为候选人,还对组织有怨言,说:“我是一个重要单位的一把手,怎么不推举为候选人?”然而,当这个一把手如愿地被推举为候选人并顺利当选后,却将代表这个职务给淡忘了,除了在人大会议上还记得是人大代表外,满脑子就是“一把手”这个概念。 人大代表是一种职务,其职责是法律所赋予的;人大代表是一种使命,他所承载的是民主政治;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体现者,是人民愿望和要求的代言人。既当人大代表,就应该好好地学一学姚立法,人大会议期间,认真负责地开好会议;闭会期间同样要认真负责地履行好职务。多与选民联系,听取选民意见;多进行调查研究,为决策提供有价值建议;积极履行监督职能,敢于监督一府两院,真正不负人大代表这个称号。 (作者 谢茂明)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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