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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与香港签署公务员实习交流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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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19日21:3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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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19日傍晚在杭州就双方互派公务员实习交流签署协议。杭州由此成为继上海之后,内地第二批与香港交流培训公务员的城市。
按照协议,杭州市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今后每年将安排一次实习交流,由两地政府各自选派不超过5名公务员到对方政府的相应部门实习,每次期限为3至6个月。杭州选派的公务员在香港学习交流期间,仍属派出机构的职(雇)员,其身份是派出机构暂派往接受机构的实习交流人员,接受机构负责定期考核交流人员的工作表现,并委派适当人员对交流人员的工作给予必要的指导。交流人员在实习期满后返回派出机构。
据介绍,上海是内地首批与香港交流培训公务员的城市,早在2002年就与香港签订了公务员交流协议。杭州和北京是第二批与香港签署公务员交流协议的城市。同时,这也是杭港两地公务员首次开展实习交流活动。
杭州市政府表示,杭州与香港公务员实习交流协议的签订,将有助于杭州学习香港的先进经验,在培养高素质人才上迈出富有实质性意义的一步。(记者张乐)(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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