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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仍在收费竟私印“过桥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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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03日15:11 新安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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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本报1月17日以《老淠河上的“收费站”》为题,报道了有村民在六安市城西月亮岛与河西马巷村之间私建简易桥,并收取“过桥费”的问题,报道见报后至今,该“收费站”仍在收费,且还向需要报销的过路驾驶员发放私印的“过桥费”票据。
1月30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该“收费站”,只见简易看守棚内外坐着六七个负责收费的农民,一个敞开的小箱子里堆放着一些找零的硬币。由于往来该“收费站”的小型车辆很多,不断有车子越过窄窄的木桥,使收费农民的生意应接不暇。一位约50岁的村民说:“我们这条路和桥是两个村民组共同修筑的,主要是村里的菜农每天要从这里去城里卖菜。对其他过河的车和人收费是因为每年的维修费都高达万余元,不收费就无钱修路。”关于安全问题,另一位收费者说:“大货车不敢过桥,一般小车子小心点没什么事。”
一位交过费的小轿车驾驶员嚷嚷:“给张票报销。”“给票,给你票。”马上就有一位村民掏出一个小票本,撕一张土黄色小票据递过去。记者感到惊讶,问道:“你们还有票给人报销?”掏票村民笑答:“是我们自己印的‘过桥费’,给需要报销的驾驶员回去报销。”记者向该农民讨要了一张票面价值2元的“过桥费”小票,看见抬头两行字为“六安市马民桥自建组”,盖有同样名称的“收费专用章”。记者发出疑问:“这种票能用于报销吗?”没想到有两三个农民几乎同声回答:“能报销。”
有关人士呼吁,在河滩上修路搭桥、设站收费本身就涉嫌违法,且安全隐患大,其私印“过桥费”的行为更不“合适”。然而至今就是没人去管。(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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