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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消费者认为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应“加倍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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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03日09:08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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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二月二日电(记者刘长忠)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天公布的一项最新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访者中,有百分之五十八点四的人认为《消法》的作用大,百分之三十七认为作用一般,仅有百分之四点七认为作用不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迄今已实施十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就十年来该法实施情况以及当前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在北京、甘肃等十六个省市的居民家庭进行了入户问卷调查。
针对一些商家出售假冒商品,百分之四十九的被访者赞同买假索赔;百分之六十八点八的被访者反映,近一年来,在消费过程中权益受到过损害。
调查显示,在《消法》规定的消费者所享有的九项权利中,百分之二十八点一的被访者认为“选择权”的维护状况最好;百分之二十六点三认为“索赔权”维护状况最差;百分之二十四点四认为“安全权”最重要。
在《消法》规定的十项义务中,百分之二十点四的被访者认为经营者履行最好的是“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百分之二十七点五认为最差的是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
调查同时显示,百分之九十点九的被访者认为当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时,“加倍赔偿”是合理的,而百分之六十六点六的被访者则认为,如果修改加倍赔偿的规定,应当增大赔偿倍数。
另有百分之六十点九的被访者认为消费者协会在执行“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的职能方面做得好。
中消协有关人士说,《消法》的颁布实施是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十年来,该法不仅有力的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唤醒了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
他称,本次调查表明,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仍需加强,更好地开展帮助消费者维权工作是消协和有关部门面临的重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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