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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龙运集团落实安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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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03日09:38 黑龙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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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日讯 年度内发生三次交通事故,领导将被免职;驾驶员超速一次将下岗……在今天召开的全省交通系统安全工作现场会上,龙运集团提出将对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
正值春运第二高峰到来之际,龙运集团于1月28日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0人死亡,23人受伤。“1·28”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引起省领导及省交通厅的高度重视。省长张左己、副省长王东华作出重要批示,副省长刘海生亲赴事故现场,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杜宇新当日前往医院看望受伤人员和家属。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今天,省交通厅召开全省交通系统安全工作现场会,要求全省交通部门以此为戒,真正把安全生产提高到“重于泰山”的高度来认识,把安全工作与经济处罚及干部使用结合起来。
龙运集团在会上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年度内发生三次一般交通事故,对线路公司经理予以免职处分;集团年度内发生两起重大交通事故,对集团安全部长、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及集团总经理予以免职处分。坚决解决超速问题,对集团所有营运线路进行路面情况和实际状况的调查分析,重新确定科学安全的运营时间,重新调整所投放的车辆班次;加强车载监控器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车辆运行“速度记录仪”的作用;对超速一次的驾驶员责令下岗学习。解决疲劳驾驶问题,年度内两次违反外驻休息规定的予以解聘。保证车辆完好性能,严格执行每日车辆的安全检查制度,对漏保、拖保以及漏检的营运车辆,对责任驾驶员及相关的领导予以严肃处理,对年度内三次出现有责刮碰和轻微事故的予以解聘。(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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