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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财政加大力度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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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03日19:31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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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西安2月3日电记者从农业部今天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近年来,全国各地农村大量涌现的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正在逐步成为农民增收创业的新起点,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农村经营体制的创新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涉及的行业和领域日益宽广,农民参与的积极性越来越高,运行较为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超过15万个。从今年起,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门资金,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
据悉,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经国务院批准,农业部就在陕西、山西和安徽等省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2002年,农业部又在全国选择100个专业合作组织,6个地市以及浙江省作为综合试点单位。
各地的实践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本着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不动摇,坚持民主自愿、不搞强迫命令,坚持试点示范引路、鼓励多种形式发展的原则,在正确处理好组织与内部成员、政府部门、公司及农村其它基层组织关系的前提下,通过农民自己的联合与合作,打破所有制和行政区域界限,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实现劳动力、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为成员提供市场信息和生产技术服务,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和产品特色,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有效挖掘了农业内部增收潜力;通过参与农产品产后的加工、营销等经营活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条,使成员获得了更多的农副产品增值利润;通过集体购销等交易环节上的联合,低成本地实现了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使成员获得了更大的规模经济效益。据农业部调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与一般农民比较,人均年纯收入通常都要高出10%-40%。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不仅带动农户在优质农产品生产和规模化种植中获得了品牌效益与规模效益,而且实实在在地增加了农民收入,真正起到了“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百姓”的作用。
据悉,从今年起,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门资金,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农业部将围绕11个优势农产品区域,35个主导产品以及名特优产品产业带的开发建设,继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工作,重点扶持以农民领办为主、真正属于农民自己的各种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建立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并将着手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进一步的扶持政策意见,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营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各地也将按照中央要求,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立法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起草工作业已启动。(潘岗孟西安)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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