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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造成9人死亡16人受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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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03日11:15 新疆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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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闻网乌鲁木齐2月3日消息 2月1日,217国道新疆克拉玛依市附近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9人(5男4女)当场死亡,16人受伤,其中4人伤势严重。死者中包括一名年仅10岁的学生。
两车追尾9人当场死亡
据《新华网》报道,当日20时30分左右,新疆兵团奎屯旅客运输公司驾驶员宋执平驾驶新D—03721号大客车(核载31人、实载30人),沿217国道由北向南驶至495KM+500M处,与昌吉州新驼商贸运输公司驾驶员张驿驾驶的新B—14390号大货车追尾相撞,造成宋执平和8名乘客当场死亡,16人受伤,车辆严重损坏。
目前,伤者正在奎屯医院接受治疗,死者已送往新疆兵团农七师129团殡仪馆。
当地政府紧急实施救援
事故发生后,克拉玛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迅速赶到,勘察现场,疏导交通。120急救中心医护人员也急赴现场抢救伤员。克拉玛依市始终坚持用最好的医生、最好的药品、最好的设备,力争将伤亡降到最低点。克拉玛依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此事,当即组织召开了“2·1”特大交通事故处理协调会,成立了以克拉玛依市市长唐健为组长的“2·1”特大交通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共同商讨死伤者善后和家属安抚事宜。
新疆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李健提出,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领导下,全力以赴组织抢救伤者,做好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二次碰撞,妥善处理善后的有关事宜。
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提出,一是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协调保险理赔事宜,立即制定赔偿方案,着手善后和安抚工作;二是抽调现场堪察、法医等专门力量,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准确认定责任;三是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伤者治疗工作。
克拉玛依市委、市政府,新疆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领导同志先后实地查看了事故现场,并前往医院看望、慰问了伤者及家属。
目前,事故调查取证及善后事宜正在紧张进行。
死亡及重伤人员名单
死者:宋执平(男,汉族,37岁,新D—03721号车驾驶员)、谷菊香(女,汉族,27岁,新D—03721号车售票员,宋执平之妻)、关智敏(男,锡伯族,54岁,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居民)、邓辉(男,汉族,37岁,奎屯市烟草局工人)、关嵘(女,锡伯族,24岁,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居民)、塔吉古力·尼亚孜(女,维吾尔族,33岁,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居民)、多力坤·亚生(男,维吾尔族,42岁,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居民)、买力克扎提(女,维吾尔族,27岁,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居民)、安卡尔·艾尼瓦尔(男,维吾尔族,10岁,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学生)。
重伤者:阿迪娜(女,维吾尔族,7岁,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学生)、吐拉汗(女,维吾尔族,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居民)、艾山江(男,维吾尔族,克拉玛依市采油三厂工人)、孙玉环(女,汉族,独山子移动公司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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