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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中级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调研先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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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03日09:17 红网-益阳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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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日报讯 近日,益阳市中级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益阳市中院把调研工作作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一是选准调研方向,力争多出精品。2001年以来,益阳市中院共有137篇法学调研论文被全国各级报刊、内刊采用。调研重点始终围绕审判工作,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和司法实务的难点,注重独创性和前瞻性。二是强化调研功能,注重成果转化。该院把调研成果转化作为调研工作的终极目标,强化调研的导向和服务功能,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使之成为或转化为领导决策、审判工作指导性意见和法院工作规范。其中,关于《婚姻法》修改、再审制度改革的调研意见被全国人大和最高法院采纳,关于企业破产问题的对策被益阳市委、市政府采纳。三是重视群体调研,加强横向联系。该院发挥龙头作用,带领两级法院切实加强调研工作。该院成立了调研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12名调研专干,114名调研信息员,建立了奖惩机制,设立了奖励基金,将调研工作纳入了岗位目标管理。通过采取跟班学习、举办培训班、布置课题任务、召开理论研讨会等形式,加强调研工作指导,全市法院调研工作水平提高较快。同时,与社科联、益阳市法学会建立定期联系制度,确定调研课题,总结调研经验。全市法院有24人加入了省法学会,8人加入了全国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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