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东方新报》通讯员朱红梅 姚军林 记者刘惟烜 文/图
大年三十,3名年仅15岁的少年手持3把尺半大砍刀,闯进了与临湘火车站候车室仅一墙之隔的超市,用刀架在店主的脖子上,卷走了价值3000余元的现金及商品。正月初三,接到受害人报案后,长沙铁路警方迅速出击,仅用4天时间即成功侦破了此案,将3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抓捕归案。
大年三十超市遭抢
1月21日,大年三十凌晨,临湘火车站失去白天的喧闹,除了远处此起彼伏的鞭炮声外,显得十分平静。与临湘火车站候车室仅一墙之隔的“富贵堂”超市老板姜某夫妇,拉上了卷闸门准备休息。就在这时,门外响起了敲门的声音,声称要买东西。
此时的姜某突然想起1月7日曾遭遇的抢劫。那天凌晨2时许,两名头带面罩的青年手持砍刀闯进超市,顶住其脖子,威胁其交出现金650元及精白沙香烟2包。因为损失不大并且害怕,他们便一直没向公安机关报案。
这次会不会又是抢劫?出于商人的精明,姜某将卷闸门拉开至一人高,走出去看了看,却发现没人,便纳闷地回到了店里。刚进门走到曲形柜台旁,突然猫着腰闪进来3个青年男子,每人手中抓着一把明晃晃的一尺多长的不锈钢砍刀。没等他回过神来,一个尖长脸青年已经用钢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一个着红衣夹克的青年将卷闸门拉了下来,另一个头发染成黄白色的矮个子青年走进收银台,将装有当日营业款1100余元的塑料袋抓在了手里。姜某刚一反抗,便感觉到脖子上的钢刀加了压,一阵剧痛袭来后再不敢再吭声。几分钟后,一伙人扬长而去。经清点,歹徒抢走现金1100余元及价值2000余元的芙蓉王、精白沙香烟。
1月24日,大年初三下午,姜某犹豫着走进了长沙铁路公安处临湘车站派出所报案。
游戏厅内抓获疑凶
特大恶性抢劫案件给春节欢乐祥和的气氛抹上了一层阴影,警方当即成立了“1.21”特大抢劫案专案小组。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专案组掌握了3名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前后两次抢劫作案系同一团伙所为,3人同操临湘口音,年龄均不超过20岁……
警方初步分析认为,犯罪团伙低龄化且胆大妄为,案发地点为火车站,时间为凌晨,便将侦查重点锁定为临湘火车站周边的无业流窜人群。
1月28日晚9时,侦查员陈建仁根据群众的举报,在一游戏厅内找到了与嫌疑人体貌特征相符的3名少年。临湘车站派出所所长立即调集警力赶赴该处,将正从游戏厅内出来的4名少年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搜出4把不锈钢砍刀。
经审查,其中3人陈江春、李辉(外号“齐齐”)、江浩正是“1.21”特大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他们除对1月21日结伙抢劫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外,还交代了于1月7日抢劫该超市的情况。
1月29日,3人均因涉嫌抢劫被长沙铁路公安处刑事拘留。而抓获的另一名嫌疑人员谌某(男,17岁)也因涉嫌2003年7月在临湘路中迪吧的故意伤害案,移交给了当地警方。
连续两次抢劫超市
3人均为15岁,父母都是临湘市的农民,都有过旷课、逃学、离家出走的经历。3人初中没毕业就辍学在家,因与家人不和离家出走。
据他们交代,2003年9月的一天,3人在游戏机室内相识,马上一拍即合,纠集在一起。3个月内,他们除了不停地向父母、亲戚要钱外,就是上街游荡、遛冰、打游戏。因家庭经济本不宽裕,要不到钱后,他们便商议抢点钱用。在临湘街头一新疆人手中花钱买得大砍刀后,他们将目标选定为距他们经常去的“广场游戏厅”仅百步之遥的“富贵堂”超市。1月7日凌晨,他们中的2人冲进店内,1人在外望风接应,抢得现金650元钱和2包精白沙烟。
放纵,助长了邪恶的膨胀。正是因为受害人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导致了第二次抢劫案件的发生。据嫌疑人交代,1月7日作案后,3人心存忐忑,好几天不敢出现在火车站周围。然而,十多天过去了,依然风平浪静。1月20日晚,他们在临湘火车站广场游戏厅内玩到深夜,想到明天就是大年三十家家团圆的时候,而自己都与家里闹僵了,既无法向父母再开口要钱过年,也没脸回家。百无聊赖时,专门负责保管钱物、安排3人食宿的“齐齐”提议再度到超市抢劫。
因为有了第一次抢劫的经验,3人轻车熟路,很快得手。逃离现场后,3人到一餐馆吃过宵夜后就来到伟业街一旅社开了一间房。第二天,3人口叼蓝嘴芙蓉王香烟,用抢得的钱买了新衣新鞋,将自己装扮一新。至归案时,抢劫所得财物已被他们挥霍一空。
问题少年亟待重视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这3名少年的家庭生活并不幸福,要么是父母在丧失信心和耐心后对其不理不睬(如江浩),要么是父母恨铁不成钢时常拳脚相向(如李辉),要么是父母离异失去家庭温暖(如陈江春)。看来,未成年人犯罪现象亟待重视。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呈现逐年增多,并且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的趋势。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未成年人犯罪往往不计后果,暴力犯罪、突发性犯罪、集团化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本案中的3名犯罪嫌疑人,都有过旷课、逃学、离家出走的经历。3人离家出走后,逃避了学校、家庭的教育和约束,因共同的经历和相同的家庭处境,使3人马上一拍即合,进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据调查,目前我国青少年学生逃学和离家出走的比率较高,尤以14至16岁为高峰期。青少年离家出走不仅荒废学业,出走他处后,失去了家庭和亲人的依靠和支持,在生活无着落、无处食宿的困境下,极易铤而走险,陷入犯罪泥沆。而学校教育功能单一,家庭中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方法简单,单亲、再婚家庭对孩子的关爱不够,家庭贫困孩子早早辍学打工,一些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不顾政府部门的规定容留未成年人,都是导致孩子走上歧路的原因。此外,一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及格率等硬性指标,从而忽视了思想品德、法制教育等工作,直接导致了许多青少年不学法、不懂法。一些学校对“后进生”特别是一些犯过错误的学生缺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这些学生自尊心受挫,丧失了自信,最终破罐子破摔,从而走向犯罪。
(文中犯罪嫌疑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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