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 |
|
|
|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13日08:35 北国网-沈阳日报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本报讯2月1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崔文信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佳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沈阳市关于开展“环境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汇报。
主任会议认为,开展“环境年”活动意义重大,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开放,有利于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利于沈阳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更有利于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开展“环境年”活动,也是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主任会议认为,《沈阳市关于开展“环境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与会人员还就一些具体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崔文信在讲话中指出,对于开展“环境年”活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依法行政,讲求诚信。针对软环境建设,有关部门要把握好政策环节、法制环境、服务效率等要素,并加大管理力度,整顿治安秩序、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和“文化秩序”。
崔文信指出,开展“环境年”活动,要加强卫生环境、生态环境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要大力加强文明道德建设。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投入必要力量,全面深入地实施好该《方案》。
崔文信指出,要用硬措施来治理软环境,要在开展“环境年”活动中实现依法行政,要遵循经济规律,用科学的办法治理环境,采用综合手段,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全国副省级城市人大主任联席会议第二十次会议议题及准备工作预案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瑞昌、李中鲁、多静如、汪宙、尹秀荣、张卓然及秘书长姚维安出席了会议。(李彤)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