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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大代表:让“年终清欠”变成“天天清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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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17日10:52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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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成都2月17日电(记者刘大江、侯大伟)“保护民工权益,特别是清欠民工工资,每年都是在固定时间靠上面发几个红头文件作为执法依据,啥时候才能走上法制化、日常化的轨道呢?”
记者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采访时常听到这样的“牢骚”。如今,这些“牢骚”被人大代表们写进了他们的议案。近日,柏凡等四川省人大代表呼吁:尽快制定保护民工权益的法律法规,让保护民工权益有法可依,把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的“年终清欠”,变成法律意义上的“天天清欠”。
在12日举行的四川省人大十届二次会议上,柏凡等13名四川省人大代表建议:尽快制定《四川省民工权益保护条例》,让民工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化的轨道上受到保护。
在现实生活中,民工的基本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他们往往由于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或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得不到应有的报酬,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买保险的现象时有发生。另外,进城民工属外来人口,其子女读书、就业往往得不到基本保障。四川是中国的民工大省,约有1300多万民工外出打工,2002年全省农民劳务收入达430多亿元,而每年都有大量因违法分包造成的拖欠民工工资事件。
尽管民工问题已成为社会的焦点,但目前尚缺乏保护民工权益的专门性法律法规,这使得民工维权在法律层面上缺乏可操作性。就拿清欠民工工资这个民工维权的典型为例,“年终清欠”之所以不能变成“天天清欠”,某种意义上问题的症结就在于此。
人大代表们呼吁,四川作为全国的民工输出大省,率先制定《四川省民工权益保护条例》,必将推动有关省市乃至全国制定与之有关的法律法规,这对保护全国9400万民工的合法权益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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