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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电:中共颁布党内监督和处分条例大力反对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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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23日15:43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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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电报道中国共产党颁布党纪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大力惩治腐败。
埃菲社的报道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178条。该条例规定,按照情节的严重程度,将给予违纪党员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如果党员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嫖娼、卖淫或进行色情活动,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党籍。条例还包括了贪污贿赂及不履行法定纳税义务等经济上的违纪行为。
报道说,胡锦涛担任中国国家主席之后,密切党群关系。
拉美社的报道说,中国共产党继续以实际行动惩治干部队伍中的腐败现象。随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中国共产党将进一步加大惩治领导干部腐败的力度。该条例共47条,起草过程历经13年。该条例的颁布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决心以严格的纪律条款为基础,大力开展反腐斗争。《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将包括最高领导人在内的6700多万党员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一直坚持反腐斗争,但在中国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干部腐败案件有所增加。(完)(来源:参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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