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独家获得的最新消息:今(1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分三组审议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质量有关事项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该草案已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此议案通过将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今日上午,在锦江大礼堂3楼会议室第二审议小组的人大代表们正在就关于如何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质量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踊跃的发表意见。
草案提到,应该坚持公开征求立法建议制度,每年十月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选题和立法建议,使地方立法尽可能集中民众的智慧,反映人民的意见和声音。还应该坚持重要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凡是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规草案,都应该公开征求意见。同时,还应该坚持立法听证制度,凡是法规草案新设立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其他涉及行政管理部门与管理相对人间有重大厉害关系的,有关部门委员应该组织立法听证会。
人大代表熊兴苹说,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选题和立法建议,可以充分调动人民参与政治的热情和充分享用自己的民主权利。她说,民主立法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她非常高兴的看到人民当家做主的更多权利正在通过立法来实现。
四川新闻网记者 余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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