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4月15日电 杭州市的艾滋病小偷将被单独关押。昨日,据有关部门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日前,由杭州市政法委牵头,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卫生局、杭州市环境保护局等八家单位一起联合发文,拨出专款设立集中关押场所,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实行单独关押。
设立专区关押严重传染病犯人
如何关押艾滋犯人,曾是执法部门的难题。这一决定的形成,使这一难题迎刃而解。记者了解到,杭州市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政法部门均表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严格依法办案,该拘留的依法拘留,该逮捕的依法逮捕,该起诉的依法起诉,该判刑的依法判刑,该劳教的依法劳教,决不能让其逍遥法外,危害社会。同时,对艾滋病犯人也不应歧视,不能剥夺其合法权利。
记者随即从杭州市公安局了解到,已经被西湖区法院审结的艾滋病小偷目前已被统一送到杭州市看守所实行集中关押。同时,按照文件要求,杭州市公安局将对关押在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内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设立专区关押。
文件规定,今年杭州市在新建看守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时,应单独设置涉嫌违法犯罪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以及其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人员的关押场所或专区。
对全市已决犯和劳教人员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统一送省司法厅指定的专门监狱和劳教场所集中收监、收教。
杭州市财政将为费用埋单
参加发文的杭州市财政部门将按照文件要求,承担改建违法犯罪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集中关押场所所需的经费、对关押的吸毒和卖淫嫖娼等高危人群进行艾滋病检测的经费、指定承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诊治任务的医院的建设经费、关押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治疗经费这四种经费。
杭州市财政局表示,对办案、监管、医护等人员的传染病防护费也将由市财政局与人事、卫生等部门商定,根据国家的规定制定杭州市补贴的实施办法。(程超)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