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里埋 从去年8月起,劣质奶粉就泛滥成灾,直接造成目前171名婴儿中毒、13名婴儿死亡的恶劣后果。为此,人们更多地追问安徽阜阳当地政府部门的反应“迟钝”、措施不力。而媒体披露,这些劣质奶粉并非产自阜阳本地,而是主要来自外地,甚至可能来自首都北京(见4月21日《大河报》)。因此,在劣质奶粉事件中,当地政府的严重失职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同样值得追问的另一方面是,这些劣质奶粉源头的政府监管部门又有着怎样的责任? 众所周知,食品卫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因此在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地方,都是政府严格监管的行业。政府的“守夜人”职责也体现在这里:不仅是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还要保证生产厂家提供质量有保证、卫生安全的产品。如果说作为劣质奶粉流入地阜阳,受害者有限,政府监管失职,还只是一个区域性事件,那么作为劣质奶粉源头,地方政府疏于监管,就不只是区域性事件,而可能酿成全国性事件。 如果这些生产厂家是一些地下作坊,搞的是秘密生产,那么有关部门打击力度不够,或许还情有可原(尽管消费者仍然可以责问监管部门为什么不加大执法力度),然而我们看到,阜阳质检部门公布的30余种劣质奶粉,大多出自有名称、有商标甚至有地址的厂家啊!那么,这些“正宗”、“合格”产品又是如何通过产地监管部门的审查、质检的呢?这恐怕才是问题的关键。 这不难让人联想到浙江金华的“敌敌畏火腿”案。那些有毒火腿的生产厂家多是冠冕堂皇的“合法厂家”,整个生产过程也是“阳光操作”,而劣质有毒火腿竟都能通过有关部门的检测,成为合格产品。产地监管部门失职,并不在于他们不知道“人命关天”的道理,而在于地方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错位。 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卫生问题上,无论是哪个地方的政府都应该以全社会的整体利益为目标,而不能鼠目寸光,在行政管辖范围内来衡量得失。我很高兴看到,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已经让全国各地的监管部门行动起来,对违规生产的奶粉企业进行彻底清查,我希望这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而能成为各地政府长期严阵以待、不容懈怠的“守夜人”职责。 大河报 2004-04-22 00:00:00 责任编辑:郭俊华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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