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石台县境内销售的“乐自纯”奶粉,经当地卫生部门追源调查并抽样监测,已被认定为劣质奶粉。池州市卫生局已于5月10日明码电传全市各地卫生部门,要求立即组织清查。
5月7日,石台县卫生局接到群众举报,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市场销售的“乐自纯”奶粉进行了检查。5月9日,卫生部门抽样该品牌奶粉送至池州市疾控中心进行蛋白质含量测定。经测定,“乐自纯”婴儿1段奶粉的蛋白质含量仅为4%,远远低于国家标准(按国家标准,婴儿奶粉的蛋白质含量应为12%~18%)。根据检测结果可以确定,“乐自纯”奶粉是在国家公布的45种劣质奶粉之外的又一种“黑心奶粉”。石台县卫生监督所随即对该品牌奶粉进行了严密控制。
根据清查统计,目前“乐自纯”奶粉在石台县境内共有11个单位(商店)销售,其中,有一家商店在县内全权代理批发。截至5月10日,该县卫生监督所已查获“乐自纯”奶粉76袋,县工商局查获37袋。经查:石台县占大镇湘源村有一5个月左右的女婴,因出生40天后缺乏母乳,而一直食用“乐自纯”1段奶粉喂养,到目前为止,已喂养了32袋。该女婴已被县医院诊断为“中度营养不良”,至于是不是因食用“乐自纯”奶粉而引起的,有待进一步调查、认定。令人不解的是:“乐自纯”奶粉外包装标注的生产地为“山东省威海市乳制品厂”,但其国内总经销却是位于安庆市沿江西路1号的“安徽省安庆中信商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据了解,池州市奶粉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获悉石台县汇报的情况后,高度重视,市卫生局汪泽中局长于5月9日带领督查组进驻石台进行督查;与此同时,市卫生局还于5月10日给全市各地卫生局发出明传电报,要求立即清查“乐自纯”牌奶粉。
5月8日,“乐自纯”牌奶粉在石台县的代理商及有关经销商已被立案查处,池州市卫生监督所已于5月10日函告安庆市卫生监督所,要求对此案进行协查。
(苏权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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