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本报刊登了《低保户住院病床费减半》一文后,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很多市民打电话前来咨询申请程序、如何到医院进行就诊等等。就此,记者采访了市民政局救济救灾处的相关负责人。
救助疾病的划分
《实施细则》规定,救助重大疾病种类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并定期血透、腹透治疗的;恶性肿瘤或再生障碍性贫血;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及并发症以及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确定的其他重大疾病。
怎样申请救助
对要求降低医疗收费程序,低保人员在去指定医院就诊前,应到批准城市低保待遇的街道办事处或区(市)民政局办理城市低保身份证明。
对申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程序,申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的家庭在住院治疗前,应书面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在每季度末向认可住院治疗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出院记录、有效发票、收费明细清单等相关材料,并填写救助申请和费用审核等相关表格。申请人情况经调查审核、张榜公示并获批准后,由街道办事处按批准额度发放医疗救助金。
需到定点医院就诊
《实施细则》规定,申请降低医疗收费的低保人员,应在各区(市)指定医院就诊,其中市内四区分别为:市南区人民医院、市北区医院、四方区医院和李沧区医院。申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应在本市范围内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院就诊。市内四区城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负担。
本报记者 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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