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渥太华5月29日电(记者胡光耀)在枫叶之国加拿大,社会各界十分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政府负责制定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采取宏观保护措施,而社区、学校和民间团体则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做具体细致的工作。
加拿大政府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主要体现于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政府在领导和指导儿童工作时,保证支持一切有利于儿童成长和教育的事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加拿大有一套完整的保障未成年人的法律。正是通过完善的立法手段,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才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
加拿大是个联邦制国家,除联邦政府有儿童保护法以外,各省也都有自己的儿童保护法。例如,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儿童福利法》规定,未成年人在家庭中受到虐待,儿童保护会有权将儿童从家庭领出来,通过法庭取得对儿童的临时监护权,直到法庭审理了有关虐待儿童的案件并作出判决为止。再如加拿大魁北克政府颁布的有关儿童的广告禁令,规定所有广告不得直接以13岁以下的儿童为目标,并在播放时间和内容上对涉及儿童的广告作了明确的限制性规定。
加拿大有许多保护儿童健康社团组织,如加拿大儿科学会、加拿大公众健康协会、加拿大儿童健康协会和加拿大家庭医生协会等。这些组织几年前共同开发出了儿童健康记录卡。这种记录卡记录了孩子的接种疫苗纪录、就医情况、以往过敏史、受伤史、家族病史等重要健康资料,对孩子遇到突发事件,如食物中毒、急性外科创伤等意外伤害需要接受治疗时非常有用。
加拿大学校在对未成年人的健康保护方面也有许多具体措施。例如,今年初,加拿大中小学作出规定,禁止在学校自动售货机出售可乐等不利于学生健康的饮料等。此外,为了让学生轻松学习,加拿大中小学生的学业都不重,每天上课时间为上午9点至下午3点半,而且作业不多,学生没有太大的学业压力。
加拿大各界还十分重视未成年人的精神保护和道德教育。政府在打击儿童色情方面有严格的法律。2002年,加政府修改后的有关打击儿童色情犯罪的法律规定,任何向18岁以下未成年人传播色情照片、电影、录像等都是违法行为,司法部门有权删除网络上对未成年人有害的色情图片和其他资料。此外,加拿大政府在电视和电影等方面十分注重对未成年人的影响问题,如电视台放映有色情、暴力等内容的影片时,都会播出“14+”或“18+”等标记,以免未成年人受害。加拿大的法律还规定,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允许进入酒吧等公共场所喝酒,中小学教师不许与学生谈恋爱。加拿大中小学虽然没有专门的德育课程,但校方很重视道德教育,学生在校园内穿奇装异服、说脏话、歧视残疾学生等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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