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今报讯(记者岳阳)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城市垃圾处理费,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首次被写进了沈阳市的地方法规中。昨天,沈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在条例通过并实施后,沈阳市将全面实施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初定为每户每月5元。
多种收费办法
据介绍,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均应该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费用将按月收取,不同的收费对象收费办法不同。城市固定居民按户收取,暂住人口按人头收取,生产经营单位和商业网点按营业面积收取,大型酒店和宾馆按床位收取,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以及享受城市低保的人员将不收取垃圾费,这部分费用将由政府投入解决。
标准需要听证
根据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其收费标准将按照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沈阳市环卫处一位负责制定草案的工作人员介绍,现行的垃圾费包括卫生费和垃圾袋装化费,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办法执行后,将会取代原有的这两种收费办法,制定收费标准之前要召开价格听证会,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关专家和市民的意见,最后由城建局和物价局联合制定。
流动收集垃圾
该办法执行后,城市生活垃圾将实行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作业,城市卫生环境将会得到极大改善,居民可以选择将垃圾放在楼道里,也可以放在小区内,居民小区内的垃圾将会被随时清运,生活垃圾在小区内存放的时间将会降到最低点。条件成熟后,在3—4个小区将集中设立分检中心,环卫工作人员将对居民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然后进行运输、处理,城市内的固定垃圾回收箱也将被取消,城市垃圾实行流动收集、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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