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金娜通讯员朱延峰)昨日来自市卫生局有关部门的消息称,自去年武汉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启动以来,洪山、蔡甸、汉南三个试点区已有超过32万的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农民每年缴纳15元~20元,就能享受医疗保障。截至目前,已有三个试点区的上千名农民患者,尝到了住院补偿的“甜头”。
洪山区和平乡的农民徐某一直患有糖尿病,每月医药费至少两三百,对于他来说,这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而洪山区刚刚推出来的农民重症门诊,正好为他解了难。
洪山区有关负责人说,合作医疗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住院方面,相比较,门诊的补贴则很少。在洪山区,农民每人每年缴纳20元医疗基金,每人每年门诊可报销10元。这对于长期在门诊就医的重症、慢病患者只是杯水车薪。为此,洪山区及时调整有关政策,增加了重症门诊报销制度。
洪山区规定,对高血压病Ⅲ期、糖尿病、恶性肿瘤、尿毒症四种重症,全年累计可报销门诊医疗费3000元。对患有慢性重症肝炎及肝硬化、帕金森氏病及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这四种慢性疾病,全年累计可报销门诊医疗费1000元~6000元不等。截至昨日,已有20位农民患者办理了重症门诊的相关手续。
在农村合作医疗刚推出时,还配套出台了相应的病种目录,也就是说,只有目录中列出的疾病才能报销。政策推出后,农民对此有意见。
今年3月,洪山区征求多方意见后,取消了病种目录,规定所有疾病均可享受合作医疗政策。汉南区也取消了大病病种目录,并规定对前期未报销患者的住院费,也给予审核报销。
洪山区和汉南区还调整了繁琐的转诊制度。原来,卫生院一级的医疗机构治不好的病,才能逐渐转诊到更高的医院。而现在,洪山的农民可以自主选择该区16家定点医保医院的任何一家住院治疗。16家定点医院则反过来纷纷出台优惠措施“争”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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