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从省交警总队和省高院获悉,我省今年5月1日后受理的一审交通事故案件,若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他们将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省交警总队和省高院有关人士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5月1日起实施,根据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将执行新标准。同旧标准相比,新标准有三大变化。
新标准添了
两赔偿项目
据介绍,除原有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精神损害赔偿费和营养费此次也被写进了新标准中。
如果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他们作为赔偿权利人将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营养费则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死亡补偿费
赔偿年限多10年
省交警总队和省高院的有关人士表示,新标准在死亡补偿费等一些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费上相对提高了。
旧标准中,死亡补偿费是按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新标准中,它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赔偿年限也从原来的10年变为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另外,新标准明确,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都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则可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这一标准同样也适用于残疾赔偿金。
被扶养人
生活费标准有变
据介绍,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也有变化。新标准将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另外,旧标准只规定“对不满16周岁的人扶养到16周岁”。而新标准则规定,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原规定5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原规定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据介绍,这里所指的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此外,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N本报记者 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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