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 徐嘉丽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只是指导性政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具体细则是什么,实施过程中又怎样进行监管,权利机构、地方政府和汽车企业、经销商如何来理解,如何来执行,这些是颁布之后必然遭遇的问题。
对比此《政策》和1994年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不同之处很多,这自然会带来争议、甚至是矛盾和冲突。
探讨1:进口车国产车合营
“进口车、国产车分网销售”本身就是不符合WTO精神的,因此新《政策》把是否合网的决定权“下放”到了合资企业。跨国汽车企业如果能得到国内合资汽车生产企业的许可,就可以将进口车与合资企业生产的国产车放在一起销售。
合网销售会使得跨国公司的产品更加低成本地进入中国市场,这无疑给国产汽车带来压力。一旦销售网络的所有权掌握在合资企业的手中,那么在合营中确保国产汽车的竞争优势,实现国内汽车产业与国际汽车企业的双赢,将成为合资企业的一大课题。跨国公司既要低成本享受销售网络,又要维持与国内合作伙伴的良好合作,这又是一个复杂、涉及多方利益的问题。
合资企业是否具有能力来解决好销售网络的问题,平衡国产汽车与进口车的市场,只能边走边看了。
探讨2:上海私车牌照拍卖
新产业政策明确指出,凡在汽车购置、使用和产权处置方面不符合国家法规和本政策要求的各种限制和附加条件,应一律予以修订或取消。各地在汽车购买、登记和使用环节,不得新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和金额……对违反规定强制收取的,汽车消费者有权举报并拒绝交纳。
这直接让人想到的是上海私车牌照拍卖的现象,按照新的产业政策,拍卖车牌就是一种违反政策的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
问题是,拒绝之后怎么办?从目前的情况看来,上海的牌照拍卖很可能会执行下去。《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只是一部指导性政策,对于地方政府是否具有约束力?由什么机关来督促实施?
探讨3:解放小排量汽车
新产业政策指出:“引导汽车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低能耗、低污染、小排量、新能源、新动力的汽车,加强环境保护。”
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60多个城市出台了各种各样限制微型车的措施,比如广州,1.0以下的小排量车就不能上牌。但新政策只是说鼓励小排量汽车,并没有提出废止各级政府限制小排量汽车的具体规定。如果现在就说小排量车可以大行其道,未免高兴得太早。
探讨4:关于多头管理局面
目前,与汽车行业有关的管理部门,包括国家质检总局(管理3C认证、三包、召回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环保总局(上环保目录)、国家发改委(汽车产业的直接管理)、工商局等。各部门的差异性,导致其对汽车管理有不同的要求,还有个别部门巧立名目乱收费。
表面上看,新政策明确汽车生产的主要管理方式———《公告》———只是由国家发改委和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但涉及汽车行业的其他管理部门是否会就这样退出管理?或者采取迂回的办法来间接对汽车企业进行管理?比如环保总局、比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因此,多头管理的局面很难说会因为这一部由国家发改委独立起草的政策而改善。(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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