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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玛丹鬼臼丸”在榕蒙冤(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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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6月03日10:32 来源:海峡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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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左右分别为真假“鬼臼丸” 本报讯因质量问题而被福州市药监局叫停的“卓玛丹鬼臼丸”(详见本报5月18日报道),近日被青海省药监局检验为合格产品。昨日,福州市药监局也因此解除对其“暂停销售”的禁令。
据悉,今年5月,福州药监局宣布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卓玛丹鬼臼丸”暂停销售的禁令后,厂方怀疑福州药监部门得出的“结论”,是因抽检了福州千方药业神怡药店出售的假冒“卓玛丹鬼臼丸”所致。厂方认为,该药店的此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厂家的声誉,因此以“神怡药店涉嫌伪造假证件、销售假药”等问题将其告到晋安分局刑警大队岳峰中队。该店施某也成为了福州首位因为“假药”事件而被留置审查的药店负责人。
据了解,“卓玛丹鬼臼丸”榕城“禁售令”发布后,厂方立即到福州市药监局核实,发现福州市药检所检验的批号为“20030802”的不合格药品,有异于厂方药品,不仅外包装有差异,内装的药丸颜色也偏黑;除此之外,该批号药品的销售点———千方药业神怡药店所留存的供货方的留存证件非厂方出具的证件,印章与字体都有很大的区别,因此怀疑抽检的药品可能是他们一直喊打的假药。
福州市药监局立即将“肇事”的20030802批号的“卓玛丹鬼臼丸”及药店供货方的留存证件一并寄往青海省药监局予以核实与检验,并重新抽取了该药福建总代理、福州回春药业的药品进行检验。
昨日从青海省药监局反馈的复函显示“由福州寄到的药品样品不是该公司生产产品”,而福州市药检所重新抽检的药品显示为“合格”。
据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经历了一场不白之冤,“卓玛丹鬼臼丸”的事件总算澄清了,但厂方却因此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品牌声誉也受到严重影响。
N本报记者 李雅肖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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