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内,上海市近10万公务员将实行淘汰机制,竞争上岗。据介绍,淘汰机制不是把饭碗砸碎了,而是砸扁了,被砸扁饭碗的公务员,将到人事局进行再上岗培训,培训合格后进行区层面上的再上岗;竞争机制也不只是部门内部的竞争,还包括跨部门的竞争,甚至是不同单位的竞争。(据6月2日《上海青年报》报道) 上海市实施公务员淘汰制,对于营造一个良好的用人环境,激发各类人才的活力,增强公务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都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但是,这样的公务员淘汰制,在全国尚属于“另类”,没有完备可靠的经验、规章可供借鉴,在许多地方,还需要一定的政策措施配套进行。 一是要对新老公务员区别对待。在公务员行列里,新进的人员在文化程度、办事速度、身体素质以及对计算机等新的办公器具的使用上,都比老公务员更胜一筹。除了资历,无论考试、考核,老公务员都无法与新公务员抗衡。但是,他们的长短之处,有时又不是能够用人们看得见的标准来衡量的。使用淘汰制,应当注意新老人员的综合情况,不能有失偏颇,挫伤大部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二是做好一部分人的思想工作。公务竞争的结果,总是会有一些人退出公务员行列,有一些人降职或者提前内退,这是显而易见的。相关部门要做好这部分人的思想工作,妥善安置并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避免给社会带来不应有的负面影响。 三是要完善流动人员的政策规定。本次干部竞争,涉及范围广、人员多,有一些人员跨部门、跨行业竞争,岗位级别也有多种情况。在岗位交接期间,要注意衔接,不能脱节。对新竞争上岗的人员,有关部门应该给他们一个缓冲期,让他们适应和调整工作状态和习惯。避免过早结论,给人事工作带来被动局面。 四是打造新的公务员任用制度。人事部门要借这一次人事运作为契机,对公务员淘汰机制、竞争上岗机制进行充分酝酿,长期规划。在与新的公务员签订任用、聘用协议时,要一步到位,不留后遗症,为下一步更加完备的公务员考核任用办法打下伏笔。 (稿源:红网) (作者:卞广春)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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