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张立) 昨日上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联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沱江污染事故情况的再次报告。审议中,常委们对副省长刘晓峰代表省政府再次报告的沱江污染事故调查分析、整改措施、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和损失赔偿等情况,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既对省政府关于沱江污染事故所做出的一系列工作表示满意,也希望加大对“肇事者”的处罚力度。据悉,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采取联组审议的形式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审议。
满意:省政府治污态度坚决
周登全:我个人对刘晓峰代表省政府所作的《再次报告》表示满意。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从自身查找原因,使整个报告表现出认真、诚恳、负责的态度。此外,《再次报告》中提到的对相关责任人的依法严肃查处和今后整改措施的力度也令人满意。特别是省政府增加五千多万元投资投入到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上,其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同时,从报告中也能进一步看到省政府依法治理两江污染的坚决态度。
罗松柏:省政府采取果断措施、依据事实做出处罚决定,令人满意。
建议:不能只让“肇事者”经济赔偿
张世昌:发生这样的污染事故,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违法成本低”,违法者只看重行政罚款,即“钱”,而很少顾及民事责任,更不顾及刑事责任。某些环保部门甚至把罚款作为创收的一种方式,“以罚养人”。我对于这种“执法思路”很不满意,建议建立环境辖区行政首长负责制;对于排污企业及负责人,“一分也不能少”,该罚多少就罚多少,要毫不手软地算好账。在刑审时,要考虑其有无违法意愿及严重后果,考虑造成的极大民愤,从而依法从重处理“肇事者”,决不姑息,以此树立责任政府、亲民政府的形象。
陈恩美:《再次报告》比第一次报告有明显进步,但报告中列举的“有的地方政府”的一系列违纪违规行为,如能点明是“哪个地方政府作了什么”进行批评,则能更加起到加强监督的作用,以儆效尤。
李锋:环境污染已成社会公害,必须给予高度重视。省政府与环保部门要依法行政,只有严打犯罪者,才能震慑其他人。
表态:早日还人民“一江清水”
听完审议后,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会根据常委们的建议和意见改进工作。副省长刘晓峰表示,省政府目前正在制定计划、采取措施,建立14市州监测网络,今年内,将建成沱、岷两江监测站,力保早日还人民“一江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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