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曹显钰)6月1日至2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8次主任会议,听取关于开展《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关于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岳忠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苏平凡、朱维芳、张春生、陈维席、高福明,秘书长耿光宽出席会议。
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5月17日至23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5个检查组,分别对淮北等5个市和司法厅等10个省直单位贯彻执行《条例》和《决议》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和12个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情况汇报后,主任会议认为,各级政府贯彻实施《条例》和《决议》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法制宣传教育基础工作越来越扎实,体制机制日益完善;“四五”法制宣传教育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普法工作形式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紧密结合,推进了依法行政进程;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日益完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主任会议指出,我省法制宣传教育仍任重道远,与“四五”普法的目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对此,主任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宪法的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要认真总结经验,通过典型宣传带动全社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推动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省政府副省长徐立全列席了会议,他表示,各级政府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特别是要在减少普法盲点、增加政府投入、加强分工协作、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不断推进我省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制意识,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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