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楚河)近日,本报连续报道了电子花园业主买房3年未办房产证一事,受到了小区业主的关注。业主们很关心,没有办下来房产证自己的房子到底合法不合法?记者了解得知,迈科置业公司在电子花园的开发建设中,取得了预售房许可证,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也应为有效合同,现迈科置业正积极运作办理房产证一事。
在迈科置业公司,记者看到了他们出示的《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西安市仲裁委一位法律专家表示,既然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迈科置业与电子花园B、C座业主签订的就应是有效合同,B、C座14套被查封房屋是业主与迈科置业签订了合同的,产权也应属于业主。
据了解,迈科置业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该公司副总经理马致民表示,由于开发合作方建功房地产事务有限公司与其他公司的纠纷,导致部分业主房产被法院查封,但电子花园B、C座以外几幢楼的房产证已经办好,现他们正在进行积极沟通,尽快将B、C座的房产证办好。
等房产证等来查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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