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吸收和借鉴干部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完善民主监督和组织监督措施,促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大庆市实施了干部工作“阳光工程”———“七个公开”: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缺职岗位向社会公开;民主推荐结果、民意测评结果、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向所在单位群众公开;考核结果向本人公开。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对干部工作不知情、知情面不宽的问题。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划定了“二八线、三八线”,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公论在干部决策中有多大发言权的问题。就是在确定后备干部考察人选时,民主推荐得票率达不到20%或民意测验优秀称职率未超过80%%的,不能确定为后备干部。在任前考察中,民主推荐得票率达不到30%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民意测验优秀称职率未超过80%的,不得提拔重用。
他们明确规定,各单位在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前,必须将干部任免方案呈报市委组织部,经审查批复后,才能召开会议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几年来,先后对266批5450名干部调整进行了任前审查和任后备案,审核出不符合要求拟提拔调整的干部85人。
强化事中监督,变被动审查为直接介入。制定了《关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列席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的意见》,主要是了解和掌握参加会议人数,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任免及讨论情况,并对无记名投票、计票过程进行监督,对会议记录进行核实,对讨论过程中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可以提出暂缓作出任免的意见,进行现场直接监督。两年来,大庆市委组织部先后列席参加下级党委(党组)会议41次,提出有关干部任免意见26条,提高了监督的实效性。(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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