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卫士
年逾古稀的父母在外租住危房勉强度日,正值壮年的儿子媳妇却在老人分得的单元房内逍遥自在。2004年5月29日,居无定所、飘泊十年的老夫妻终于依靠法律手段讨回自己的房屋。
分房之初舐犊情深
1985年,王爱平和老伴欢天喜地地搬进市政工程公司分给他们的位于胜利桥西的新居。1992年,住房制度改革后王爱平和老伴又用省吃俭用攒下的钱购买了自己所住的房屋,全家人安居于此。同年,长子王刚提出要用房子结婚,几经考虑,王爱平和老伴带着视力残疾的小儿子搬离此处,但也明确告诉儿子将来自己买房子出去住,这里还是归老人颐养天年。
索房未果陡生变故
王爱平和老伴在儿子婚后一直在外租平房住,到了2000年随着年龄增大,他们身体逐渐衰弱,老人就想搬回自己的家住。一来能节省下租房的费用,二来身边能有人照顾。但此时王刚既没有腾出房子的意思,也不肯接两位老人回来住,反而提出只有父母给自己再解决一套住房,老人搬回来才有商量。仅靠退休金生活的老两口实在无力满足儿子的要求,谁料王刚和媳妇从此恶语相加,王爱平被气得吐血,老伴也为此三次住院。
走投无路求助法律
亲戚、朋友、单位、邻居,任凭大家如何苦口婆心地劝说,儿子就是不肯让出房子。老夫妻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于2002年8月5日,一纸诉状将儿子推上被告席。法院在2002年10月21日判决王刚在3个月内搬出,但是王刚拒不履行。王爱平和老伴申请执行也迟迟不见结果。老人只好一次次去找相关部门,2004年3月12日,太原市残联权益部接待了王爱平和老伴,很快就派出工作人员协助老人维权,并向法院发去公函请求落实判决尽快执行。在多方奔走不懈努力之下,2004年5月29日,王爱平和老伴终于搬回自己的家。
本报记者吴学强
(山西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