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本溪消息 (特派本溪记者 金松) 昨日下午,记者从桓仁满族自治县得到消息,该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姚琨和矿业管理股股长卢云海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而这起清理整治非法采煤过程中造成两名私采滥挖者死亡事故的善后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该县县长孙旭东在3日晚召开的紧急会议上要求各有关部门积极与遇难者家属沟通,“合情合法”地解决赔偿事宜。孙县长对国土资源局在这次事故中的工作疏忽和麻痹大意提出批评。目前,桓仁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部门已经安排专人为遇难者家属提供服务,协商善后问题。
知情人披露炸井全过程
昨日,该县国土资源局的有关人员向记者披露了木盂子镇暖河子村的自然情况和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暖河子村地下属于石炭纪地层,是桓仁满族自治县的主要产煤区,因为煤层露头和地表接近,甚至只有十几米到几米,当地煤洞沟等处私采滥挖现象都很严重,一般私采滥挖者都是从地面直接挖下“独眼井”,使用小辘轳人工向地面运煤,有两个人就可以了:一人在井下装“货”,一人在井上摇动小辘轳接上来。国土资源部门曾经多次对这里进行整顿,事故发生地也在整治之列,国土资源部门还在此处立有严禁私采滥挖的标牌。在事故发生前的5月份,该局又接到了群众关于“暖河子有人无证挖煤”的举报,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5月28日,县国土资源局专门召开会议,决定由分管矿业工作的副局长姚琨带领有关执法人员对暖河子地区的无证私采滥挖现象进行整顿。
6月1日一大早,姚琨带着6名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在一名公安人员的配合下,赶往木盂子镇暖河子村,随后分成两组,一组4人先行到金坑山上“清场”,就是用喊话提醒采菜、放牧、打柴以及私采滥挖者及时撤离。另一组和公安人员一起到火药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手续,领取爆炸物品。这时大约是当日上午8时左右,山上有一人见到执法人员上山后跑掉了,连摩托车都扔在山上没顾得上骑(在抢险过程中这辆摩托车被人悄悄推走)。大约在一个多小时后,领取完爆炸物品的人员也来到了山上,两组会合后,开始对非法采煤的“独眼井”进行爆破。第一个爆破的是距离出事“独眼井”30多米远的另一个“独眼井”,事先在井口喊话,大致内容是:现在进行矿业秩序整顿,违法人员马上出来,我们要“炸井崩坑”了。
第一次爆炸后大约10分钟,执法人员开始对葛长福、矫志峰二人被埋身亡的“独眼井”实施爆破;然后是第三个。据介绍,整个爆破过程中国土资源局的执法人员一直都在喊话,而且在采取爆破行动的井口都没有发现小辘轳等生产用具。炸完这3个“独眼井”,大约用时90分钟左右。11时30分许,执法人员收拾炮线等准备离开时,葛长福、矫志峰的家属因为二人没有回家找到了山上,指认第二个被炸的“独眼井”正是两人采挖的井口。此后,得到消息的暖河子地区正在生产的矿山企业的负责人带着工程技术人员和当班工人纷纷赶到现场抢险救援,姚琨也在金坑山上一直坚持到6月2日上午检察院传问。
处理滥采行为尚无明确程序规定
昨日16时许,记者拨通了本溪市国土资源局李桂才局长的电话。李局长告诉记者,他得到事故消息后,很快就赶往现场,主要目的是了解有关事故情况,虽然他们和县国土资源局只是业务上的指导关系,并不是上下级。他说,本溪市私采滥挖最严重的两个地区就是本溪满族自治县的田师付地区和桓仁满族自治县的暖河子地区,而私采滥挖者的行为对自己来讲也是要冒生命危险的,因此而丧命的人也不少。对这类乱挖煤行为在执法上没有明确的程序规定,而管理部门多年来延续的查封办法就是:发现了,同公安部门联系,到现场崩了。在本溪满族自治县,也有私采滥挖者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记者获悉,此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已决定在炸井前先在村里张贴告示,并将上山口头喊话改为用喇叭喊话,但这显然还不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案。
李局长还透露,他本人就是桓仁人,和两名遇难者都认识。因为检察机关已经介入,他不便对这起事故做出评价,但总的来说,这起事故很“特殊”,以前没有,以后也不应该有。
昨日记者还得知,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的桓仁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姚琨、矿业管理股股长卢云海的罪名是涉嫌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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