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湖南省政府、建设部联合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基本查明湖南嘉禾县政府介入商业拆迁是一起集体滥用行政权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事件。嘉禾县县委书记、县长、常务副县长、政法委书记等有关责任人,分别受到撤职、责令辞职、党内严重警告、留党察看等严肃处理。
在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嘉禾县政府的错误做法被及时制止,县委书记、县长等人受到严肃处理,这个结果呼应了舆论的吁求,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可谓在人们的意料之中。但与此同时,这起事件在全国上下产生的影响之大,以及湖南省、建设部在查处过程中表现出的力度与决心之大,还是让人多少有些“意外”。对于地方政府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央政府一经发现,立即予以纠正、查处,绝不留情,绝不手软,这种果断硬朗的作风,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国务院督促查处嘉禾拆迁事件,对于地方政府无疑具有鲜明的警示意义。嘉禾县委县政府领导曾一再辩称,嘉禾县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能够引进珠泉商贸城建设项目十分不容易,而且项目建成后将产生良好的综合效益,所以他们才在各个环节为该项目大开绿灯,并动用行政权力强制推进房屋拆迁。仿佛他们原本出于“好心”,没想到却办成了坏事,但即便的确是出于“好心”,只要结果却办成了坏事,那就是不可原谅的,主事者就要承担责任。更何况在很多时候,坏事一旦办成,最初的“好心”也大可怀疑。嘉禾县的教训提醒各级地方政府,一定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决不能急于求成,好大喜功,不能以推动经济建设的“好心”为由,做出损害和牺牲群众利益的坏事来。特别是在城镇房屋拆迁和农村土地征用时必须坚持量力而行,必须根据当地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城市建设规模和土地征用规模,决不能以政府行为替代市场行为,决不能以行政命令替代法定程序,决不能片面强调为政府的“重点工程”让路而破坏拆迁和土地征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嘉禾县委、县政府犯下的另一个致命的错误,是不能正确对待舆论监督,不能正确估计新形势下舆论监督的作用。一些干部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强制拆迁中受到损害,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新闻媒体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予以报道和评论,目的是为了对县政府集体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进行批评监督,敦促他们及时改正。但嘉禾县委、县政府一方面置群众和舆论的批评于不顾,一意孤行,大干快上,甚至准备用对付“反革命分子”的办法,对批评和抵制强制拆迁的群众予以无情打击,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又派出专人赶赴北京,向中央新闻单位“公关”、施压,企图阻止中央新闻单位对他们的批评。他们的这些做法,最终被证明是徒劳无益的,根本不可能挽救他们于颓势。他们或许也会像某些个被媒体曝光坏了“好事”的人那样哀叹一声,说自己是栽在了新闻记者手里。这一声哀叹,对其他地方的政府部门和官员也是一个告诫:当前中央媒体舆论监督的力度越来越大,地方媒体也摩拳擦掌不甘寂寞,无论哪一级地方政府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很难躲过舆论监督这一关。从几年前的重庆綦江塌桥惨案、广西南丹矿难,到最近的西安宝马彩票案、嘉禾强制拆迁事件,人们看得越来越清楚的是,新闻媒体对政府行为的舆论监督作用越来越突出了。下一页>>
湖南省政府和建设部对嘉禾事件的严肃处理,还粉碎了有关责任人或许一度存在的某种幻想。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些地方政府及部门的官员,在做出了不恰当、不正确的行政行为,甚至已经违法违纪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时候,不是及时悬崖勒马,主动承认错误,向群众道歉、给予补偿,而是千方百计文过饰非,瞒上欺下,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即使错误已经暴露,引起了群众和舆论的非议,他们也对此不以为然,“笑骂由他笑骂,好官我自为之”。因为他们相信,无论自己是对是错,无论是小错还是大错,上级政府都会毫无保留地站在他们一边,只有维护了他们头上“乌纱帽”的稳定,才能维护地方政府的稳定,才能维护这个地方的社会稳定。实践证明,这是一种十分有害的错误的“稳定观”。各级地方政府应当以嘉禾为戒,端正对“稳定”的认识,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谨慎从事,知错即改。只有全心全意维护群众的利益,才能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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