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工商晋源分局了解到,经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批准,在市民心目中颇有影响的“晋祠”二字,日前被本市一家蜂场申请为注册商标。
晋祠是国务院1961年3月4日首批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省城最负盛名的风景区,在国内外都享有极高的声誉。因此,省内外商贾对“晋祠”这个品牌也一直十分关注。这家蜂场建场已有57年之久,多年经营中,场方负责人深感“晋祠”二字不仅具有独特的文化内涵,也是一种无形资产,便一直考虑将“晋祠”作为注册商标使用,以提高晋祠和其产品知名度。
大约在一年半前,该蜂场得知地名也可以成为注册商标后,便及时与晋源工商分局取得联系,并最终成为以“晋祠”作注册商标的首家企业。
据了解,该商标的使用时间为2003年4月27日至2013年4月6日。(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