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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彭勇)使用了深圳市润讯移动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一个月的“优惠套餐”,就被告知服务已经终止;重新选网,却要面对高得多的资费。深圳南山区消费者陈之伟向新华社新闻热线反映此事,认为润讯公司的行为涉嫌欺诈,要求与后者对簿公堂。
陈之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03年5月,因为资费昂贵,他将号码为13903022959的手机停机,并加入了联通的网络。8月,深圳润讯移动南头连锁店的营业员告诉他,有新的资费套餐可供选择:交纳每月220元的月租,在本地接听所有来电免费,同时可以呼叫本地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2000分钟,超出2000分钟按0.40元/分钟计算。由于套餐比较实惠,陈之伟选用了润讯公司的服务,并在2003年9月产生了418.12元的话费,他本人对此比较满意。
但到了9月23日,深圳市润讯移动通信公司却在报纸上刊登了一份公告,声称1390243XXXX、1390302XXXX号段移动用户所有的由润讯公司提供的服务,于9月30日终止,并由深圳移动于10月1日起全面负责提供。
令陈之伟意外的是,新接手的深圳移动不认可润讯移动的220套餐,要求他重新选择套餐。而新的套餐方案资费比较昂贵,陈之伟按照自己的话务量粗略计算了一下,估计每个月的话费在700元左右。这样陈之伟发现自己面临着一个两难的选择:要么面对高额的通信成本,要么放弃移动,后者意味着做生意的他要流失很多客户(因为别人不知道他的新手机号码)。
陈之伟说,润讯移动在明知道他已经停机,220套餐也即将在一个月后失效的情况下,还让他入网,并不告诉他实情,而且在事情发生后不承担客户增加的通信费用,这涉嫌商业欺诈。为此,他在2004年4月向深圳市福田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此案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法院已将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追加为本案被告。(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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