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魏先生昨天来电反映:“从大卖场买回的粽子,竟然发了霉。”
昨天下午,魏先生带着一包发了霉的粽子又从大老远赶到报社。据他介绍,本月6日他在闵行区某大卖场购买了200多元的商品,其中有一包8只装的浙江特产“五芳斋中肉粽”。回家后他把粽子放进了冷藏箱。
第二天清晨,家里人匆匆忙忙剥了两只给9岁的女儿吃了。当魏先生起床后,一看这粽子竟发霉了,再拿出几只一看,同样都霉了,他顿感恶心。
一气之下,魏先生拿着这包粽子到卖场售后服务部交涉。接待小姐也承认粽子发了霉,答应“退一赔一”。魏先生则认为还应该支付车费,接待小姐无法答应。
记者仔细看了这包粽子,剩余的基本都有不同程度的霉变,严重的部分已泛出厚厚的桔黄色霉菌。而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是2004年6月1日,保质期为常温5℃下保存10天。
随后,记者拨通了卖场相关部门的电话,对方相当重视此事,当即了解情况,补偿了魏先生的损失,同时对霉变原因作进一步研究,准备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本报记者白华阶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