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填报高考志愿的紧要关头,不少读者拨打本报热线,询问有关独立学院招生事宜。6月10日,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
问:什么是独立学院?
答:独立学院是指普通本科高校依据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不同于以往的普通高校按照公办机制、模式建立的二级学院、“分校”或其他类似的二级办学机构。
问:独立学院有哪些特征?
答:有三大特征:一是实行新的办学机制,即一律采用民办机制。独立学院建设和发展所需经费投入及其他相关支出,均由合作方承担或以民办机制共同筹措;学生收费标准也按国家有关民办高校招生收费政策制定。二是实行新的办学模式,重点是突出一个“独”字。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是实行新的管理体制。独立学院的管理制度的办法由申请者和合作者共同商定。
问:今年我省有哪些独立学院招生?
答:今年我省有8所独立学院招生: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华北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以及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
问:独立学院的收费标准怎么确定?
答:独立学院按国家有关民办高校招生收费政策制定收费标准。我省独立学院的具体收费标准经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核定后要向社会公布。不允许学校跨年度收费。
问:独立学院学生的各项待遇有什么不同?
答:独立学院的学生在奖、贷学金,户籍管理,毕业生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本科学生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
问:独立学院学生的毕业证书如何颁发?
答:根据有关规定,独立学院学生毕业由独立学院颁发毕业证书,以独立学院全称具印并进行学历证书注册。独立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与其他普通本科高校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本报记者 程洁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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