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审批须防管理真空即便“亟须审批”的事项,也只能等待国家设定,目前惟有“另想办法”
本报讯 昨天下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提请取消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议案后,决定取消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的68项行政许可事项。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为了保证《行政许可法》于7月1日起在广州顺利实施,对广州现行的89个地方性法规中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是非常必要的。
有关决定还将报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曾璇 仁达)
广州一口气取消68项行政许可,会不会导致管理“真空”?昨天,市人大常委会一些组成人员不约而同表达了担忧。
未有“国标”如何应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传誉忧虑:今后,幼儿园园长资格证书的颁发取消了,而国家并未统一确定这方面的资格、资质,“如果干幼儿工作都不需要资格了,怎么保障幼儿教育质量?”他表示,有很多本应由国家统一确定、但尚未确定的,一旦被取消,该怎么应对?
还有委员指出,一些地方性法规是在管理中发现问题,才制定出来的。比如泥头车对广州污染很大,一些“野鸡车”野蛮行车,肇事后逃跑,难以追查,群众反映强烈,如果取消环卫部门对余泥渣土有偿清运的资格认定,这一现象可能会卷土重来。还有,对一些建设项目的审批和验收,如化粪池,以前不少开发商为降低成本,不按人口容积率建设,或是不按三级化粪处理标准建,化粪池破裂导致污水横流时有发生,如果取消,会不会又被人钻空子?
“关口前移”变“关口后移”
“一个化粪池,要跑那么多个部门,这个批了那个批,为什么不能用统一的建筑标准来规范它呢?”马上有代表提出不同意见:有些事其实是政府以前管得过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国强说:政府依法行政方面有很多观念要改。“以前我们以为管理就是‘卡脖子’,现在要转变思路。”
一些委员认为,短期有些部门的工作量会加大,难度也会加大,如工商,由于市场的准入门槛低了,对市场监督的任务更重了,但这是必由之路。
廖树芳委员指出:取消资格限制,相当部分属于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容易出现“一放就乱”。以前我们讲“关口前移”,现在得讲后移,事前监督没有了,就要求政府把主要精力放在事中和事后监督。这样的情况很多,如果没有新的办法和对策,会在城市管理中出现混乱。
市人大法委副主任委员陈小清表示,取消行政许可不意味着放弃政府监管,要转变观念,创新方法,进行市场管理。对于一些国家尚未统一确定资格、资质的事项,只能等国家以后确定,法律已明确规定某些设定权在中央,地方设定就是违法。
本报记者 曾璇 通讯员 仁达(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