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天上午9时40分左右,一位头发花白、个子不高的父亲和一个瘦小的女儿一前一后走进了二中院第八法庭。这就是65岁的原中国邮电器材北京公司原总经理王立山和他36岁的女儿王红宇。紧接着,法庭开始了对他们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审理。 记者从公诉人的起诉中得知,王立山在担任中国邮电器材北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的几年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1997年12月到1998年12月,采取虚假平账等手段,与女儿王红宇一起将公司公款人民币200万元据为己有;1998年6月至2000年6月,又采取收货不入账、低价开具发票、迟开发票等虚假手段,擅自将公司诺基亚手机2292部(物品价值人民币561万余元)据为己有并侵吞公司公款176万余元。2000年8月,父女俩又一起挪用中国邮电器材北京公司公款1274.2万元,交给了王红宇经营的烟台开发区星华通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使用。 听完起诉后,王立山开始为自己辩护。在收到其他公司的货款后,王立山常常不给他们开发票,而把这些发票开给自己女儿的公司,对此王立山有着自己的说法,他为自己辩解说,在多年的实践中,他发现马上开发票会带来很多问题,由于国家这么大,各地情况都不一样,有的人不需要发票,他就会利用发票去做其他事,这样会扰乱市场,也给我们带来不良影响。所以我就把发票开给了女儿的公司,因为我相信她。现在想想,这是思路错误,所以才走到今天这一步。于海波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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