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王某、董某和马某因为拒不执行法院民事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被执行逮捕并追究刑事责任,另有部分逃避债务者被网上追逃、执行悬赏或司法拘留。昨天,在桥东区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一名被执行人表示将尽快履行义务。
桥东区法院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者”采取的措施包括:对被执行人实行“双限”;对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上网,追捕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对故意隐匿财产、隐藏住所的被执行人,通过新闻媒体悬赏举报,让社会、让群众监督其执行;对有义务协助执行而不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保障法院执行活动顺利进行。
其中,被执行人王某、董某拒不执行法院民事判决确定的给付申请执行人借款50000元及利息105000元之义务,不如实申报可供执行财产,未经法院同意私自转移其胜利牌汽车一辆,对撤出股份所得人民币5500元隐匿不报,将存款35000元进行消费转移。桥东区法院已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经对王某、董某执行逮捕。被执行人马某拒不执行法院民事判决确定的给付申请执行人石家庄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款23992118元及利息之义务,并提出种种无理要求,拒绝履行。在被拘留期间拒绝进食,经拘留所及法院干警共同对其做工作,宣讲法律,仍抗拒教育,继续绝食;在被依法解除拘留后不但不接受教育,反而到法院扰乱办公秩序,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马某被执行逮捕。
该法院于昨天通报了首批被采取措施的案件。通报结束后,部分被执行人当即表示,自己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是错的,他们将尽快履行自己的义务,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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