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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乞讨者多是职业乞丐(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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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6月16日11:02 来源:京华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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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7.23%
生活无着自愿求助人员69%
18岁以上人员75.50%
北京市政协昨天发布了“加强我市对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和救助工作”的调研报告。报告显示,本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大幅增加,85%的乞讨人员拒绝救助,其中大多是职业乞丐。委员就此提出划定“禁讨区”等建议。街头流乞人员大增
本次调查发现,街头流乞人员大幅增加。
据对街头238名乞讨人员所作的一项地域来源抽样调查显示:乞讨人员共来自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详见下表)现状职业乞丐占大多数
据调查,在全市公安机关告知的流浪乞讨人员中,自愿接受救助的仅占15%,而占85%的乞讨人员拒绝救助,这类人员中有很大一部分属于职业化乞讨人员。
这类人员有相对稳定的乞讨街区,他们有约定的帮规,甚至彼此争抢地盘。一天能讨到200元
调查表明,乞讨人员家乡流传着“城里磕头,回家盖楼”、“外出乞讨转三年,给个县长都不干”的顺口溜。这些人员一般每天能讨要到20元左右,有时能讨要到80多元,个别的甚至能讨到100至200元。恶果犯罪分子藏匿其中
从本市受助人员构成状况(详见下表)来看,乞讨人员成分复杂。除职业化乞讨人员以外,乞讨者中有的的确身处困境。他们有的因身患重病无钱医治,有的进京上访路费用尽,又不甘心无果而返。
此外,还有乞讨人员因躲债离乡出走,甚至有为了逃避法律惩罚逃跑在外的犯罪分子,混杂藏匿于乞讨人员之中。公安部门从2003年8月1日至2004年4月1日,共破获以乞讨为名进行违法犯罪案件34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61人。严重影响首都形象
报告指出,职业化乞讨人员的大量增加,除影响社会治安秩序之外,还影响着城市的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首都作为国际大都市的形象受到不良影响,已是不争的事实。同时,这一现象还影响社会风尚,助长不劳而获、好逸恶劳思想的蔓延。问题认识存在严重分歧
委员们认为,在是否应对职业化乞讨人员予以限制和管理方面,存在认识分歧。有的认为任何对乞讨行为的限制都是违宪的;有的则赞同限制乞讨。
这种认识上的分歧,使基层执法人员在思想上顾虑重重,处于两难困境,导致执法力度减弱。因此必须对此形成共识。未成年人自残应重视
其他亟须解决的问题有:
求助人员的甄别核实缺乏操作性规范,如何合理界定救助对象有待研究。
求助人员中未成年人的比例逐渐增加(详见下表),他们的心理状态不佳。市流浪儿童保护中心内已出现多起未成年人自残、绝食和企图逃跑等过激事件。
部门职责划分亟待进一步明确。遇到抢救费用过高、病人拒不说明身份等复杂情况时,互相推诿的现象难免发生。建议部分地区实行“禁讨”
委员们在调查报告中建议,既可以限制侵犯公共利益或他人权利的乞讨行为,也可限制乞讨的活动区域,对天安门广场、使馆区、军事要地、相关公共场所等,应明确划定“禁讨区”或“限讨区”。
可强调凡在公共场所强讨恶要、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妨碍交通秩序的,偷窃、骗取、抢夺、敲诈的,拐卖、收买、租借、教唆少年儿童乞讨牟利的,或组织、参与带黑社会性质乞讨团伙的,都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刑法》相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违法乞讨向110举报
委员建议,由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一次专项调查,为城八区流浪乞讨人员建立档案,留存资料并逐步实现全市联网。在公安“110”的服务内容中应增加求助和举报有违法行为乞讨人员的功能。危重救治明确责任
建议建立乞讨人员中倒卧街头的危重病人救治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工作程序。同时疏通经费渠道,原则上受助乞讨人员的医疗救助标准不应超过本市低保人员。本报记者郭爱娣制图 黄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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