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国维
据6月18日《京华时报》消息:昨天,一套为社区党员量身定制的“百+百”工作考核标准在中关村街道正式实施。“能被本责任区一半以上的常住人口所认识”被首次写进了街道干部必须达到的硬性标准,而“坚持在22点之前回家”则成为街道鼓励党员努力做到的“形象要求”。
我不知道这些制度执行起来有多大的难度,“半数以上的人认识领导干部”怎么测算呢?让群众自己汇报?现在恐怕没有谁有这么大的魅力与能耐;派机关干部分点分片去统计?就算统计出来,可信度也很成问题。自己人统计有多少人认识领导,不管别人怎么看,我是一百个不相信的。那么,让专业调查公司去调查?这一笔费用怎么出,是不是在劳民份财。
至于晚10点前回家,则有点搞笑了,你怎么知道他每天几点回家呢?是派专业调查公司盯梢呢?还是把他老婆发展成卧底。如果一个党员干部连每天几点回家都必须交代清楚,那是不是也太不自由了。
这条规定唯一可行的办法是丈夫和妻子一起向组织汇报,那只能希望这些党员家庭不合,只有夫妻不合才最有于监督,要是夫妻和睦就麻烦了,俩口子骗你,还不是想怎么骗就怎么骗。
想来想去,这些制度都无法执行,甚至,我们也不妨猜测:这些制度制定的时候就没有想到执行。
那么,制订这些制度究竟是为了干什么呢?是为了“见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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