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晚报讯(记者李靖)6月20日,记者从辽宁省公安厅了解到,从即日开始,全省正式开展对消防、交通、危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省公安厅明确处理事故的“四个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者得不到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消防:“七小”单位重点整治
小歌厅、小饭店、小洗浴、小作坊、小发廊、小卖店、小网吧等单位,成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排查对象;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也被列入消防安全的重点整治单位。
在开展集中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专项行动中,对那些久拖不决、极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重大隐患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关闭。交通:四个关口必须严把死守
“今后凡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在此次交通专项整治工作中,明确了四个必须严把死守的关口。
严把机动车检验关,特别是对大客车的安全检验。全面排查长期不参加检验的车辆;严格执行车辆强制报废制度,减少报废车辆上路现象;对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档案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整顿,严把驾驶员考验、审验关;加大对农用三轮汽车及其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力度。
重点整治路段在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县乡公路和事故“黑点”路段上,特别是沈山线、沈四线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彻底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黑点”,迅速报告并督促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设立必要的警示标志,并派驻警力进行巡逻守控,在国道、省道主干线及近期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路段实行24小时执勤。严格查处超速、超载等违章行为,坚决禁止农用车、拖拉机载人,坚决禁止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危爆物品:开展一次全方位大检查
对所有涉爆、涉枪、涉毒及其他危险物品的单位,逐个场所、逐个部位、逐个环节、逐道程序,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大检查,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和无证经营的企业一律停产。对于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要同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结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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