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履行职能,严格依法行政,规范食盐专营管理,加大盐政执法力度,从严打击各种盐业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食用合格放心食盐,努力完成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的历史使命。
二、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施“阳光工程”,对食盐零售许可等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到公开职责职能、公开审批事项、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工作纪律、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增加盐业行政管理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意识,推进行政事务服务“窗口”创建工作,完善各项服务功能,对前来办事人员,礼貌相待,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四、实施限期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手续完备、资料齐全、请求合法的食盐零售许可,保证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严格依法行政,禁止以罚代管,禁止越权办案,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及时移交,努力树立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盐业良好形象。
六、坚持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依法办事,保证不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
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诺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公开投诉举报。对署名举报的情况,于收到投诉举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查办结果。
投诉举报电话:(0391)292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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