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课题再次引来苏浙沪职能部门联席会商。昨天,三地人事部门负责人齐聚南京,决定建立“长江三角洲人才开发一体化联席会议”制度。三地人才开发自此有了专门的议事协调机构。
昨天的会议上,三地代表签署了三份旨在破除体制壁垒的人才合作协议,这标志着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进程由制度层面的框架合作推进到具体的人事工作业务合作。这三份协议是:《关于开展人事争议仲裁业务协助和工作交流的协议》、《关于三地引进国外智力资源共享的协议》以及《关于定期举办网上人才交流大会的协议》。这些协议的签订,向外界明确地传递了这样的信息:在人才流动中一向最易被“地方保护”的人才争议仲裁问题,有望通过仲裁标准的统一与协商,率先在沪苏浙两省一市中打破行政壁垒。今后,三省市引进的国外智力资源,将不一定为省(市)独属,而很可能为三地所“共享”。
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已喊了多年,但是从很多方面来看,合作还处于起步阶段,究其原因,苏、浙、沪三地代表的看法异常相似。江苏省人事厅厅长赵永贤认为,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是与行政区划、体制障碍不相融合的,所以要走人力资源市场化的道路,首先逐步打破这两个壁垒。而在浙江省人事厅厅长陈仲方看来,户籍方面的问题、社会保障、分配机制各地也不一样,在一体化上还需继续努力。上海人事局局长丁薛详则表示,各地的政策不一样,包括行政审批的手段、渠道等,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政策,还有需要修正的地方。“总的说来,人才开发一体化的关键是在建立统一的人才大市场,大的人才市场体系。”
去年4月在上海举办的“长江三角洲人才开发一体化论坛”上,沪苏浙三省市及三地19个城市共同发表了《长江三角洲人才开发一体化共同宣言》,宣布了“5年内争取实现该区域内人才自由流动”的目标。此次南京聚首,与会合作各方还确定了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即开展长三角人才资源现状调查;继续梳理比较长三角地区的人事人才政策,逐步打破区域内人才自由流动的壁垒;互相开放三地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启动专业领域的人才交流合作等。(吴焰 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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