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振声)6月14日至6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林涛、陈再生在榆林市就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开展的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为期6天的调研。崔林涛强调,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下决心整治“新五小”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把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实现榆林可持续大发展。
崔林涛、陈再生一行赴神木、榆林、府谷等县区,考察了神木晶牛玻璃有限公司、中电国华神木发电有限公司、杨家沟焦化厂(已拆除取缔)、锦界60万吨甲醇一期工程建设工地等23家企业、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并与市、县、区有关领导及部分企业负责人就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问题进行了座谈。
崔林涛说,在全省开展的这次环保法执法检查,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点工作。榆林市是我国能源重化工基地,正处在大开发、大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必须加快发展。同时榆林又处在毛乌素沙漠的边缘,气候干旱少雨,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还比较脆弱,如何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这是当前必须重视的一个现实问题。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保证经济能够持续、健康、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一定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问题,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必须认识到治理“新五小”企业是大势所趋,形势所迫,势在必行。
崔林涛在谈到今后工作时指出,一是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者的环保意识;二是要科学地制定治理规划,分类整治,下决心关闭那些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新五小”企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三是要开发与保护并重,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统一起来,各类项目都要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四是要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完善监测手段和网络。
崔林涛一行在榆林市榆阳区调研考察市政设施和在建工程项目时,还对榆林市居民生活取暖造成的大气污染问题提出了要结合城市旧城改造,逐步改变燃料结构,建设生态化、园林化城市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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