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万佳
吃住游玩
随意“抽条”
据一位旅行社老总介绍,在旅游淡季,一些旅行社为了争抢客源,抛出所谓的“特价、超低价”,以远远低于成本的报价组团出游,而让游客在游览途中不得不增加一些本应包括在行程中的“自费项目”,这其中的吃住游等旅游质量自然难以保障。
该老总说,以时下很热门的华东五市游为例,根据每个旅行社和当地地接社洽谈,确定最后成本会在2000元以上。但有些旅行社为了压低价格只有“抽条”,比如在洽谈时拿掉某几个著名景点而由其他不知名的景点取代,就会减少不少费用。还有用餐标准、住宿标准也有讲究。在星级宾馆就餐不仅费用高,折扣也有限,于是就出现了不惜驱车半小时就餐的一幕;在市区黄金地点入住的费用显然要高,于是住宿地点多选在郊区或市区内准星级宾馆,或干脆将二人住的标准间换成三四人经济间。最后加上与
“××五市双飞送水乡1560元”———一次六日双飞的旅游报价竟和飞行该线路的民航不打折机票一个价位,面对如此诱人的广告宣传,你能不动心吗?但你千万别急着去交钱,不妨先看看本篇报道,听听业内人士对旅游低价陷阱坑人黑幕的揭露。
航空公司最后确定的机票折扣,就是完整的旅游成本。
景点宣传
鱼目混珠
但即便在吃住游等方面“抽条”,各家的价格差距仍不明显。接下来就要靠软功夫———广告宣传策略了。
在宣传单上要把所有的景点都点到,让游客感觉物超所值。其中包括一个大景区中若干个小景点,或只是路过根本不用门票的景点。比如,在宣传单上你经常会看到“乘游船游西湖、赏苏堤美景,观三潭印月、灵隐飞来峰”,其实这都是西湖中的景点;还有“参观带有典型苏州园林特色的藕园,听著名的苏州评弹,听过后可以乘坐小船听船家唱苏州小调”,实际情况是游客在游园过程中听5分钟评弹(再听要收费),从园林后门出来须由小船摆渡而已。
此外,还有所谓的“送水乡”,有的行程上根本没具体点明哪个水乡或只是不知名的水乡。该老总说,江浙就是水陆交错的地区,只要有
水有人住就叫水乡,这与人们印象中著名的乌镇、周庄等浓厚人文气息的地方是截然不同的。
当游客经历“缩水游”之后,大都有受骗上当的感觉,但除了对一些硬性指标如住宿、用餐标准可提出索赔要求外,对旅游合同中约定不明的条款却无能为力。
旅游购物
猛拿回扣
出门旅游谁都喜欢买些当地的土特产品带回来,或留做纪念,或馈赠亲朋好友。可不知从何时起,随团旅游购物开始让人心有余悸,缘于诸如导游拿高额回扣、硬性购物影响旅游质量、挨宰购回假冒伪劣等等事例屡见披露,“导游带着去购物要提防”已成为时下旅游中的敏感话题。
据这位老总透露,强迫出游者购物然后从中拿回扣补贴团费,也是某些旅行社的惯用手法。比如参团香港游,其他旅行社需要几千元,而有的旅行社团费低了很多,但在签订旅游协议时要求消费者签订附加的协议,承诺在港消费不少于规定数额,然后在到达目的地后安排大量购物时间。实际上根据有关规定,全部行程中安排的购物点平均一天不可超过一个。
省旅游局有关人士透露,目前他们正在制订新的国内游合同版本,新合同将严格规定旅游随团购物的
时间和次数,同时在全省推行导游承诺制、导游(领队)派遣单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导游报酬机制。导游人员在带团伊始要对游客进行公开承诺,包括不带游客参加“黄、赌、毒”活动,不私拿回扣,不超时购物等,对于导游不进行公开承诺或不按承诺内容执行的,接到游客投诉后将视情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暂扣导游证、通报批评、暂缓通过年审等处理,旅行社也要受到相应严厉处罚。
黑龙江大学旅游学院教授段光达认为,目前旅游市场的发展尚属初级阶段,旅游商品与生活必需品的实际价值标准差距较大,人们在心理上尚不能完全接受,由于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旅游购物多属一次性行为,不规范经营和利益驱动滋生的种种阴暗现象也就不可避免。不过,也不必因噎废食,随着消费能力的提高,旅游消费约束机制会日益完善,旅游购物也必将越来越令人放心。
同时,业内人士也提醒旅游者,在异地购物一定要保持理性心态,做成熟消费者。不要盲目轻信别人,切忌冲动从众,要相信自己的判断,学会自我保护。
旅游购物应以小型轻便为首选,对贵重物品宜少购,有些特色商品体积笨重庞大,随身携带很不方便,不宜购买。人在旅途,游山玩水、乘坐车船并不轻松,行李包越少越好。有些物品可能易碎,更不必为此花冤枉钱。
签好合同
盯住细节
这位老总提醒游客,理性消费的游客应当选择社会信誉好、质量有保障的旅行社来签订旅游合同,千万不要被低价蒙蔽双眼;即便如此,仍然要仔细核对合同细节,一旦不一致可以依法维权。
为了能够让游客玩得开心,该老总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签订正式规范的旅游合同;
2.看清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对于一些会引起误解或容易产生歧义的条款要约定清楚;
3.合同中约定不足的部分或未尽事宜要进行补充;
4.对旅行社作出的口头承诺要写入合同中,同时要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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